关于2024年梨树区水库库长、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的公告

关于2024年梨树区水库库长、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的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水库实施库长制的通知》(黑河办字〔202125号)和《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的通知》要求,为完善水库管理体制机制,压实水库管理责任,巩固提升水库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防汛责任制,保障水库大坝运行安全和防汛度汛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4年水库库长、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职责和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请全体社会成员监督。

一、库长

(一)职责

1、负责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防汛巡查)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并督导履行相关职责。

2、负责督促编制批复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调度规程、年度调度运用方案、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调度运用方案、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3、负责督促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4、负责督促、协调落实水库维修养护资金,做好日常维修养护工作,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正常发挥功能。

5、负责组织开展水库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等工作,清理整治水库“四乱”问题,维护库区良好生态环境。

6、负责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保障水库运行管理规范有序。

7、负责组织推进水库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

8、库长与水库所在河流(湖泊)的河(湖)长非同一人的,库长应主动接受河(湖)长的监督指导。

9、负责水库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二)库长名单

库长:程显斌      梨树区政府副区长

二、大坝安全责任人

(一)职责

1、政府责任人

对大坝安全管理负总责。

2、主管部门责任人

负责水库大坝安全监管责任。

3、管理单位责任人

具体负责水库大坝安全工作。

(二)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政府责任人:    程显斌      梨树区政府副区长

主管部门责任人:刘科鹏      水务局局长

      管理单位责任人:宋修哲      水库负责人

三、防汛责任人

(一)职责

1、行政责任人

1)负责水库防汛安全组织领导;

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水库防汛安全重大问题;

3)落实巡查管护、防汛管理经费保障;

4)组织开展防汛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5)组织水库防汛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定期组织开展和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2、技术责任人

1)为水库防汛管理提供技术指导;

2)指导水库防汛巡查和日常管护;

3)组织或参与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

4)掌握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结论;

5)指导或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治理;

6)指导水库调度运用和水雨情测报;

7)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协助并参与应急演练;

8)指导或协助开展水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9)参加水库大坝安全与防汛技术培训。

3、巡查责任人

1)负责大坝巡视检查;

2)做好大坝日常管护;

3)记录并报送观测信息;

4)坚持防汛值班值守;

5)及时报告工程险情;

6)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二)防汛责任人名单

行政责任人:程显斌      梨树区政府副区长

技术责任人:刘科鹏      水务局局长

巡查责任人:宋修哲      水库负责人

梨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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