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全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三)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四)指导全区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学校的教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五)统筹协调和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全区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承担成人教育宏观指导工... [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