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梨树区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梨政办发〔2024〕5号
梨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梨树区殡葬改革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梨树区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3〕55号)和《鸡西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梨树区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调整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殡葬改革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加强殡葬公共服务,改革殡葬管理方式,加强殡葬监管执法和信息化建设;深化殡葬移风易俗,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治理农村散埋乱葬,监管检查殡葬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殡葬工作进展情况。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邹雪峰(区政府副区长)
召 集 人:张振兴(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升伟(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玉宾(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存福(穆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旭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海微(区团委书记)
吕 菲(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精神文明办主任)
朱秀芳(区人社局局长)
刘科鹏(区林业和草原站负责人)
孙 华(区工会副主席)
杜宏楠(梨树镇镇长)
杜振全(区财政局局长)
李卫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李庆茹(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洪斌(区交警大队队长)
连 群(街里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庆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军(区税务局局长)
张振兴(区民政局局长)
张海霞(区妇联主席)
张智刚(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周 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郝明辉(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姜正秋(平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矫 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程 峰(区消防大队队长)
楚廷武(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协调、沟通会商、督促落实、综合反馈等,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
四、责任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主要负责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加大对殡葬改革中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件的宣传报导,做好绿色殡葬、环保祭祀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区精神文明办。主要负责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破旧俗树新风,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内容。
(三)区发改局。积极向上争取预算内投资,支持区公益性设施项目建设。按照职责完善殡葬行业收费政策,加强对殡葬行业收费价格的监管。
(四)区民宗局。主要负责按殡葬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并规范寺庙宗教场所违规建设设施等行为。
(五)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加强对非正常死亡人员死亡证明出具的管理,对在非医疗救治中死亡人员由当地派出所民警签字并加盖公章(机打)。
(六)区民政局。牵头做好殡葬管理政策标准制定,殡葬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殡葬监管等工作;做好殡葬设施规划、土地供应、服务保障、监管执法、节地生态安葬等工作;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提升节地生态安葬,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强化,及时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建立完善殡葬信息化建设。
(七)区农业农村局。在职权范围内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散埋乱葬问题的管理工作。
(八)区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惠农殡葬相关政策,合理核拨殡葬事业单位运营管理经费和殡葬事业发展经费。
(九)区人社局。会同民政部门建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与死亡人员殡葬信息实时交换对比机制。
(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需求,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建公墓、非法占用耕地建坟等行为。
(十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依法加强殡葬设施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依法强化殡改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严防水源污染。
(十二)区交警大队。查处非法从事运输遗体改装车辆。
(十三)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对殡仪演出市场监管。
(十四)区林业和草原站。负责地域内散埋乱葬等违法使用林地问题的监管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公墓,严禁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有林地、灌木林地及受保护湿地等区域内开发建设经营性公墓和修坟立碑。
(十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的管理和医疗机构太平间的管理,禁止在各医院太平间经营丧事活动。
(十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依法查处违法销售殡葬用品、无照或超范围提供殡葬服务的行为。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销售丧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依法查处传销墓穴和骨灰存放价位的违法行为。会同民政部门查处殡葬服务单位、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
(十七)区税务局。主要负责规范税务登记,查处偷漏税行为。
(十八)区消防大队。主要负责查处丧葬活动中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及各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商店的消防设施检查。
(十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纸冥币、祭品的治理。
(二十)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依法指导支持火化机环保改造,强化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
(二十一)区工会。主要负责发挥部门作用,广泛动员职工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做好绿色殡葬、环保祭祀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二)区团委。主要负责宣传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在殡葬活动中积极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做好绿色殡葬、环保祭祀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三)区妇联。主要负责组织教育广大妇女在殡葬活动中破旧俗节俭办丧事,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做好绿色殡葬、环保祭祀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四)梨树镇政府。主要负责农村殡葬改革宣传教育;辖区内村民丧事管理工作。
(二十五)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文明祭祀。
五、工作规则
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召集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六、有关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工作任务,主动研究制定殡葬改革工作相关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梨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梨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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