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的通知
梨政办发〔2024〕11号
梨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行为,彻底取缔非法矿井,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杜绝非法开采引发安全事故,促进矿业秩序、生产秩序和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依据鸡西市委办字〔2020〕12号、鸡打领发〔2020〕1号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行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打击范围
煤炭资源国家所有,未取得相关证照批准,擅自建设、采掘的煤炭资源,均属偷挖盗采煤炭资源。
二、进一步明确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工作职责
打击煤矿非法盗采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政府(街道)按照属地监管职责,分级负责原则,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打击非法盗采查处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非法盗采行为查处工作机制。
(一)梨树镇、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成立专项行动组织机构,认真研究行动方案工作部署,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务必确保巡查工作责任落实落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盗采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二)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工作中发现或其他部门移交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盗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尚未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及时移交自然资源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查处过程中阻挠执法的人员,特别是黑恶势力予以坚决打击。对非法盗采矿山活动中涉嫌制造、买卖、运输、使用、储存爆炸物品的非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依法查处工作中发现、部门移交、上级交办、群众来信来访和媒体曝光非法盗采煤炭资源行政案件查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查处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责令其立即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开采的矿产品及违法所得,按照规定的罚款标准上限处以罚款。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对于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以及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及时反馈相关情况,聘请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对非法盗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区域进行勘测、鉴定,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非法盗采煤炭资源行政案件,及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四)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发现的非法井口进行彻底填埋,防止死灰复燃,负责督促政府关闭非法煤矿、炸毁非法矿井、填平井筒,将涉嫌犯罪的非法办矿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负责向政府提供建议关闭矿井名单。
(五)区供电公司:实时监测用电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信息。发现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及“煤头井”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严禁为非法盗采煤炭资源人员供应电力。对依法关闭的矿井必须及时彻底切断电源,拆除供电设施。
(六)区林场部门:负责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的属地监管职责,所辖各林场巡护人员应当加强对辖区内林地巡护力度,对发现非法盗采煤炭资源行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适时组织开展非法井清理工作,协同属地政府做好彻底关闭煤矿拆除地面建筑及设备、填平井筒等工作。
(七)打非办负责区打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日常工作中沟通协调政府及各打非相关单位开展好打非工作,确保辖区不发生因盗采引发的案事件;制定适合本地的打非工作方案及措施;收集整理各单位报送的打非工作材料;检查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对易盗采风险点按片以办事处(镇)为单位实行处级干部包保(名单附后),区打非治违组长不定期抽查检查、副组长及处级包保领导每月至少抽查检查2次,各包保单元工作人员每周对包保地区至少巡查3次,并实行周例会月总结制度。
(二)相关单位要按照“1+4”巡逻联保工作模式,对所管辖区进行巡察。各单位要将“1+4”巡逻联保工作人员名单上报区打非办公室备案。工作人员如有变动要随时上报,不能空岗。各单位每月27日9:00前将本月的工作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区打非治违办公室,办公室将工作总结情况上报区政府。
(三)组建手机微信群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所有负责打击盗采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必须加入手机微信群,日常工作都要在微信群中流转。实行举报奖励制度,设立警示标志,建立工作台账,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参与度营造打击盗采煤炭资源的强大声势。
(四)在监管职责范围内,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盗采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致使非法盗采长期持续存在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单项“一票否决”,取消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单项工作年度考核评优及评选先进资格。
(五)因非法盗采导致发生一般死亡责任事故,甚至导致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单位,依照《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安全生产综合“一票否决”。
(六)对打击非法盗采行为监管不力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属地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镇政府(街道)有关负责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因非法盗采行为导致死亡事故发生的,有关部门、镇政府(街道)有关负责人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形,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梨树镇、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亲自抓、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狠抓落实,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深入推进对辖区内的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形成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专项行动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八)强化巡查执法。梨树镇、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认真进行巡查及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的巡查管控,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
(九)强化佐证建档。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打非工作,自行留存日常工作佐证材料,登记造册,确保打非工作有据可查,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联络员:张仁超,电话:13846088669。
四、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家、省、市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成立区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领导小组。
组 长:徐春雷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陶君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宋继武 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
矫 健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梨树分局局长
崔立宝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学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岩松 区供电公司经理
杜宏楠 梨树镇政府镇长
连 群 街里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荣国 平岗街道办事处书记
王存福 穆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正堂 穆棱林场场长
张秉祥 平岗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局副局长张学涛兼任。
附件:梨树区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风险点位置明细
梨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梨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印发
共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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