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项问题整改公示
- 发布者:区林草局
-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1日
- 来源:区林草局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与林草部门对违法采矿行为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以罚代管问题突出,矿山企业反复越界开采,违法毁林占林案件频发。
二、整改目标:完善矿山监管制度,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推动依法依规治林,提高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三、整改措施:1.我单位为积极对接各企业,通过对接区发改局,按月统计核对四单合一表,确保对占用林地事项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与省林草局沟通,加快审批速度。
2.同时依托林长制,组织建立以巡林为日常监督,配合“清风行动”“巡山清套”等工作为专项巡护的工作体系,实现区域属地网格化管理,确定各属地林场负责人为乡级副林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切实解决以罚代管问题,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3.积极开展域内的保护林地、保护草原的宣传活动,做到普法在先,执法为民的林草工作态度,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提高普通群众对于相关法律的普及性。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局成立了以梨树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为核心的工作小组,组长由区林草局局长李庆茹担任,副组长由区林草站站长薛净茹担任,组员为区林草局全部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相关调度处理等工作。
我单位为积极对接各企业,通过对接区发改局,按月统计核对四单合一表,确保对占用林地事项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与省林草局沟通,加快审批速度。同时依托林长制,组织建立以巡林为日常监督,配合“清风行动”“巡山清套”等工作为专项巡护的工作体系,实现区域属地网格化管理,确定各属地林场负责人为乡级副林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切实解决以罚代管问题,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积极开展域内的保护林地、保护草原的宣传活动,做到普法在先,执法为民的林草工作态度,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提高普通群众对于相关法律的普及性。
现阶段我区已完成对矿山类企业调查监管工作,我区共涉及非煤矿山12个,12家矿山中已闭矿的企业有7家矿山均已闭矿,4家尚未生产采矿,1家正在采矿生产。我局积极沟通区自规局、区生态局进行联合巡查调研行动,截止目前,联合行动2次;区林草局巡林巡护面积累计超过1000公顷。后续我区将持续深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工作,将林草资源作为生态发展的底线进行治理维护,杜绝出现大面积的毁林行为发生。针对违法占地企业补办手续问题,我局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解决企业在组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与省林草局审批处室沟通,提高报卷的质量和审批的速度。印发了《梨树区2024年第1号林长令》。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鸡西市梨树区林业和草原局
七、受理电话:0467-2486366
八、受理地址:鸡西市梨树区原穆棱矿大医院205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梨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