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项问题整改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问题整改公示

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2021年以来,梨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研究环境保护工作频次较少,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作用未充分发挥。

二、整改目标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重点督察整改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度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学习研讨。提高全体干部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认识,深刻理解以高水平保护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确保在决策和工作中体现新发展理念。

2.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领导责任体系,采取常委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梨树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已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度化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学习研讨。提高全体干部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认识,深刻理解以高水平保护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确保在决策和工作中体现新发展理念。

2.梨树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领导责任体系,2024年至今,共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会议,召开常委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共22次,研究讨论环境保护工作。

五、公示时间:202592日至2025915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梨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7-2583518

八、受理地址:鸡西市梨树区振兴路38

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梨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梨树区委梨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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