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2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 发布者:区自规局
-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3日
- 来源:区自规局
我区已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鸡西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鸡办发〔2021〕30号)》问题三十二:矿山环境治理进展缓慢。鸡西市228座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有219座未开展修复治理工作。其中涉及梨树区共11座,分别为鸡西市梨树区凡友石场、鸡西市梨树区拓磊二石场、鸡西市梨树区桂君采石场、鸡西市梨树区宏才石场、鸡西市梨树区隆腾采石场、鸡西市梨树区俊忠石场、鸡西市梨树区鑫源石场、鸡西市梨树区月春路渣石场、鸡西市梨树区祥利石场、鸡西市梨树区宇伟采石场、鸡西市梨树区仁发采石场。
二、整改目标:辖区内11处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达到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
三、整改措施:1.科学制定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计划。2.落实年度修复计划,多角度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高质量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我区已制定《2021-2025年梨树区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规划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2处露天矿山修复治理(鸡西市梨树区凡友石场、鸡西市梨树区拓磊二石场),2022年12月底前完成3处露天矿山修复治理(鸡西市梨树区桂君采石场、鸡西市梨树区宏才石场、鸡西市梨树区隆腾采石场),2023年12月底前完成3处露天矿山修复治理(鸡西市梨树区俊忠石场、鸡西市梨树区鑫源石场、鸡西市梨树区月春路渣石场),2024年12月底前完成2处露天矿山修复治理(鸡西市梨树区祥利石场、鸡西市梨树区宇伟采石场),2025年12月底前完成1处露天矿山修复治理(鸡西市梨树区仁发采石场)。
2.我区已落实2021-2025年度修复治理任务,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辖区内11处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修复治理工程并通过验收。
五、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梨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7-2583518
八、受理地址:鸡西市梨树区振兴路38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梨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