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政策解读
《梨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政策解读
《预案》的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坚持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实现高效有序衔接,强化灾害防抗救全过程管理。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鸡西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与《鸡西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梨树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制定本预案。
领导机构与职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是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统筹指导全区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一般以上自然灾害救助活动。主任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灾情信息报告程序和形式
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灾情信息汇总上报的程序和途径、特殊紧急情况下灾情信息报告方式、遇有死亡和失踪人员相关信息确定困难情况采取“先报后核”原则,以及建立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比对机制。
强化了灾害救助的基础保障
明确了资金、物资、通信信息、装备设施、人力资源、科技等保障措施,区政府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救灾救助提供坚强保障。
应急响应等级
一级响应 二级响应
三级响应 四级响应
强化了灾害救助的基础保障
全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任务要求,对在灾害救助过程中表现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解读单位:梨树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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